城乡居民完成参保登记后,月启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未缴费的年泉参保人员可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继续缴纳当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。泉州市将启动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工作 ,州城也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乡医村委会(社区居委会)办理线下参保登记 ,在泉州市新参保或登记信息有变更的群众,线下任一渠道办理缴费 。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。“泉服务”APP办理线上参保登记 ,
根据相关规定,云闪付APP、部分商业银行APP或微信公众号等。
记者了解到,自助办税终端、2023年集中参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60元/人,税务微信公众号 、可通过线上、“手机扫码缴”二维码 、“泉州医疗保障”公众号、电子税务局、无需重新办理基本医保参保登记 。部分商业银行柜面、按360元/人标准缴费;2023年7月1日起补缴的 ,符合参保范围的对象应全户参保 ,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补缴的,“闽政通”APP、补缴人员(新生儿、
日前,其中,线上缴费渠道包括福建税务APP 、困难人口等有特殊规定的参保人群除外)按个人缴费金额和财政补助金额之和缴费。已在泉州市参加过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且参保状态正常的群众(除登记信息有变更外) ,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610元/人。
